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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联合发布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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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联合发布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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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5部门3月20日联合发布《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办法》,规定了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的核算范围、核算主体、核算方法及相关要求,明确了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管理程序。  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司长表示,制定出台这个办法是为了进一步完善汽车节能管理制度,实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逐步降低我国乘用车产品平均燃料消耗量,实现2015年和2020年我国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5部门3月20日联合发布《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办法》,规定了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的核算范围、核算主体、核算方法及相关要求,明确了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管理程序。
  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司长表示,制定出台这个办法是为了进一步完善汽车节能管理制度,实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逐步降低我国乘用车产品平均燃料消耗量,实现2015年和2020 年我国乘用车产品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6.9 升/ 100公里和5.0升/ 100公里的目标。
  办法将实行国产进口乘用车统一管理、分别核算的原则。凡是在中国关境内销售乘用车的,包括国内汽车生产企业和进口汽车经销企业,都将纳入管理范畴,按照统一标准进行燃料消耗量数据的申报及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国产车与进口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分别独立核算。
  此外,办法实行鼓励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鼓励企业提前达标、逐步过渡的原则。充分考虑汽车企业产品规划和换型周期,为企业预留适当过渡期, 2012、2013和2014年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限额在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目标值基础上相应放松9%、6%和3%。(吴国栋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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