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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出台突破性发展民营经济三项政策 鼓励民营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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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3月20日,武汉市召开“深入推进全民创业曁突破性发展民营经济工作会议”,公布了三项政策,鼓励民营企业发展。
这是武汉市召开规模最大的一次全民创业大会,省委常委、武汉市委书记阮成发和武汉市市长唐良智出席会议,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创业典型企业都来到了现场。“从未看到会议中心这么满过!”唐良智感慨说,这体现了武汉市政府改善环境、支持创业的决心。
去年武汉市GDP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已排到了第4位,但民营经济的发展速度却不太理想。去年全市有10家民营企业进入全国民营企业500强,但10家规模加起来刚过千亿。2011年武汉市民营经济占比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排在10位左右,民营规模以上企业只有广州的42%,杭州的84%,成都的68%。
面对周边的同等城市,武汉民营企业更需要突破性发展。昨日,武汉市捧出《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全民创业工作的意见》《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意见的实施导则》三项政策,鼓励民间投资、全民创业。
武汉市97.3%的民营企业都是中小企业,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才能实现突破性发展。
此次出台的政策中明确,要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不低于政府各部门年度预算总额的18%,采购评审中对小微企业可以给予6%至10%的价格折扣。
开放十大投资领域
和国有企业相比,武汉市营资本的投资领域很受限制,如市政公用事业建设,几乎没有民间资本涉入。
本次“政策礼包”中提出,扩大民营经济投资领域,开放十大投资领域。鼓励民营资本参与交通运输建设,支持民营资本以多种方式投资公路、水运、港口、轨道交通等项目;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市政公用事业建设、水利工程建设、能源电力、电信等领域的建设;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商贸物流领域、金融服务领域和医疗、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改制重组。
降低税费 加强融资
为鼓励民营企业发展,武汉市降低民营企业税负,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机场、铁路、公路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经营所得,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至第6年减半征收。民企技术转让,不超过500万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小微民营企业免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并减征企业所得税,对应纳所得税额低于6万元的小微企业,其所得按减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高新技术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物流企业减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拓展民企融资渠道,支持民企采取融资租赁、知识产权质押、仓单质押、典当、上市等多种方式融资。
建立民营企业应急互助资金,为企业归还贷款提供周转的“过桥资金”,化解中小企也周转难发生的资金断裂风险。
武汉市财政每年用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资金不少于10亿元。今年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新增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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