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商务部发布《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十二五”发展规划》

组织机构工作动态新闻中心政策法规联合会公告车展资讯会员特区

 

版权归湖北省机械行业联合会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武汉     鄂ICP备12005676号-1

分享按钮

政策法规

资讯详情

商务部发布《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十二五”发展规划》

浏览量
【摘要】:
2012年6月4日,商务部发布了《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十二五”发展规划》(下称《规划》)。《规划》就“十一五”时期回顾和“十二五”时期形势展开,确立了“十二五”时期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及重点任务。  “十一五”时期,在国家政策扶持引导和国际产业大规模转移等内外因素共同作用下,我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实现了高速增长。实现了贸易规模翻番、产品结构明显优化、出口市场覆盖
  2012年 6月 4日,商务部发布了《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十二五”发展规划》(下称《规划》)。《规划》就“十一五”时期回顾和“十二五” 时期形势展开,确立了“十二五”时期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及重点任务。
  “十一五”时期,在国家政策扶持引导和国际产业大规模转移等内外因素共同作用下,我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实现了高速增长。实现了贸易规模翻番、产品结构明显优化、出口市场覆盖全球、扩大进出口成效显现及贸易主体结构更趋合理。然而,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对外贸易虽然取得了显着成绩,但长期以来制约发展的深层次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在迎来“十二五”世界经济贸易格局的重大而深刻的变化时,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
  一、“十二五”时期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面临的挑战
  一是外部环境趋紧。主要表现在:1、外需不振将成为制约出口发展的主要因素; 2、全球供需结构出现明显变化;3、贸易保护主义加剧。
  二是低成本竞争优势逐渐减弱。受能源资源稀缺等因素影响,国际大宗商品价格长期看涨,国内劳动力、土地因素、环境压力等资源短缺状况突出,对以来要素投入的出口扩张约束越来越强。
  三是我国贸易促进体系和协调机制有待完善。现行贸易促进政策尚未形成对企业研发、生产、营销全过程扶持的政策。进口政策面临战略性转型,进口对经济结构调整的推动作用有待加强。贸易政策与产业、财税、金融、外汇、投资、区域等政策需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二、“十二五”时期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面临的机遇
  一是世界经济结构加速转型。主要经济体加快科技创新和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为我深度参与国际产业转移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提供契机;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积极参与和融入国际经济,加快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需求有望保持较快增长,对全球机电产品贸易的贡献将进一步增大。
  二是我国机电产品出口比较优势总体没变。我国机电工业门类齐全,生产能力巨大,产业配套体系和基础设施完善,具有出口大国的产业基础。我国出口机电产品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长期结构性互补,比较优势明显,特别是大型成套设备在价格、性能、工期、融资等方面具有综合优势。
  三是国内产业结构调整将使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口有较大发展。我国工业化进程加快,重点产业亟待通过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加快发展,提升技术水平和国际竞争力。这将为我扩大机电产品进口营造良好的市场空间。
  四是战略性新兴产业有望成为外贸新的增长点。我国企业在光伏、风能等新能源产品制造环节优势明显,部分产品开始规模出口,部分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已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发展前景十分广阔。随着有关扶持政策陆续出台,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发展有望进一步加快。
  三、“十二五”时期机械工业有关重点行业进出口主要目标与任务
  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机电产品进出口年均增长10%。到“十二五”末,规模达到政策与解读 CMIF|中国机械工业 8 2.5 万亿美元。产品结构继续优化。机电产品出口的质量和档次进一步提升。大力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发展,一般贸易出口中高新技术产品占比进一步提高。进口中的投资品、消费品和中间品的比例结构趋于合理,高新技术产品在机电产品进口中的比重逐步提高。企业组织结构明显优化。推动企业从车间型向营销型转变。支持汽车、机床、工程机械等25个带动性强、产业集聚明显行业的100家排头兵企业在境外建立营销网络,培育和认定200个重点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和2000 家基地企业,培育若干个拥有国际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跨国机电企业集团。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加快推进。推动加工贸易企业向产业链高端延伸,向中西部地区有序转移。
  汽车行业:到 2015 年,汽车及零部件出口达到 850 亿美元,年均增长约20%。初步实现汽车出口产品、市场、贸易、主体和经营方式五大结构的转变。加快国家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建设,加大对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力度。鼓励汽车企业引进智力和先进技术设备。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中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名录库。将中国国际汽车零部件博览会打造成为中外汽车业界合作交流的重要平台。积极推动汽车产品检验结果的双边互认工作。支持汽车企业建立健全海外营销体系。
  机床行业: 到2015年,实现出口110亿美元,年均增长约 9%。金属加工机床成为行业出口主要的产品,占比达到 40%。“十二五”末,机床工具产品进出口逆差缩小至30亿美元左右。加快产品结构调整,鼓励中高档产品的精化和产业化生产,加大科技研发投入,集中力量研发数控机床关键功能部件、中高档数控系统和高档刀具,提升产品竞争力。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进行海外并购,与国外研发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在国外建立企业联合培训服务网点。培育骨干出口企业、增强出口基地建设。
  新能源行业: 2015年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例提高到13%。新能源出口规模扩大, 2015 年风电装备出口达到1000万千瓦。完善各地新能源发展规划。完善出口服务体系,帮助企业了解国际采购秩序和规则,支持可再生能源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获得国际认证。
  印刷设备行业:到 2015 年,印刷机械出口达到 20 亿美元,年均增长 11%;印刷机械及关键零部件进口达到 25 亿美元,年均增长约 5%。大力发展绿色环保产品,增强创新能力,精心创立品牌,加快国际化,推动进出口并重。做好行业出口产品推荐目录。组织企业海外展出,帮助企业走出去。办好国际综合性展会和发展论坛,吸引海内外买家前来购买设备,加强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
  模具行业:至2015 年,模具出口达到40亿美元,年均增长15%,占国内总销售额的比例达到 15%左右;进口达到 25 亿美元,年均增长约 5%。在巩固和扩大欧、美、日传统市场的同时,积极开拓国际新兴市场。加快出口基地建设,培育重点骨干企业队伍和出口型企业,发挥引领行业发展和扩大出口的作用。支持企业境外营销网络的建立。加强人才培训工作,建立和培育教育培训示范基地。
  工程机械行业:到 2015 年,工程机械行业出口达到 260亿美元,年均增长22%。大力规划发展产业集群基地,形成一批具有创新意识的配套企业。加快行业和产品技术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与国际标准逐步接轨。根据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研究制定相应产品市场准入的标准与法规。支持企业“走出去”发展。鼓励外商来华合作研发生产大型工程机械产品,来华合资、独资生产工程机械关键零部件。重点支持工程机械产业创新研发工程、行业共性基础技术、产品质量可靠性工政策与解读 经济运行与市场分析|2012 年第 6 期 9 程研究、创新联盟及相应的技术设计与工艺攻关项目等。
  农业机械行业:到 2015 年,农业机械出口达到120 亿美元,年均增长15%。加强对重点产品的关键共性技术、关键配套部件的攻关,重点发展节能环保装备,进一步发展大中型农业机械产品,重点发展大中型轮式和履带式拖拉机及配套农具、农业机械专用关键零部件等12 种机型的产品。努力培育中国农业机械制造业的国际知名公司。完善提高农业机械行业的检测实验与试验水平。加强出口基地(企业)的建设和培育,加强海外维修服务和备件供应点建设。加快产品技术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积极与国际标准接轨。推进公共技术平台建设,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关键问题和共性问题。
  电力装备行业:到 2015 年,出口签约额达到 770亿美元,年均增长18%。产业结构和出口结构进一步优化,向中东等中高端市场的出口占全年总出口的15%以上,风力、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成套设备出口占全年总出口的10%以上。强化创新能力,提升整体素质,制定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继续采取“技贸结合”的进出口方针。增加对技术研发创新的支持力度。继续加强协调,形成对外竞争合力,推动大型电力装备出口持续健康发展。
  冶金设备行业:到 2015 年,冶金专用设备与通用设备出口额达220亿美元。其中冶金专用设备出口额达到140亿美元,年均增长20%。维护传统市场份额,加大拉美、大洋洲等新兴市场开拓力度。提升出口结构,使项目出口对调结构、促就业和对相关配套行业的拉动作用进一步显现。鼓励企业“走出去”发展,积极利用境外矿产资源,将产业链延伸到境外,实现互利共赢。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商(协)会的协调作用,建立市场预测体系,增强对行业的引导、咨询和服务。
  重型机械装备行业:到 2015 年,重型机械行业出口额达到 151 亿美元,年均增长 6%,出口交货值占全行业产值比例保持在 8%左右。鼓励企业海外并购和投资,建立和完善针对企业海外投资、并购的服务体系。支持企业建立境外营销网络。加强国际贸易信息和国外贸易政策信息服务,加快建立预警机制。帮助中小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在对外宣传、市场调研、商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支持。
  四、为保障上述目标的实现,将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进出口政策措施
  一是完善出口促进政策体系。落实商务部等 11 部门《关于“十二五”期间促进机电产品出口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建立健全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我国国情的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促进政策体系,加强财政、金融、投资、贸易、产业等政策之间的协调和配合,形成政策合力。适时修订相关法律制度,完善规范出口秩序等规定。 完善出口退税机制,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建立以出口信用保险为基石,政策银行、商业银行参与的贸易融资体系。发挥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和出口信用保险贸易融资作用,支持中小企业出口融资。完善中资金融机构国外分支机构功能,向出口企业提供客户及买方银行信用咨询服务,对海外分销商及终端用户提供融资支持。
  二是建立积极的进口促进政策体系。落实商务部等8 部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积极的机电产品进口促进战略的若干意见》,完善现行相关进口促进政策。适时调整《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指导目录》等目录。研究延长实施对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进口规定范围内的)科技开发用品的税收政策。支持国家鼓励投资项目项下的设备进口,严格限制类、淘汰类投资领域的设备的进口管理。联合金融、税务、海关和质检等部门,大力发展租赁融资业务,支持租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建立二手设备交易市场,研究制订促进二手设备转让和流通的政策。支持国内企业在海外建立采购网点和渠道。
  三是强化产业支撑体系。会同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继续抓好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船舶出口基地和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研究制订分类指导25 个重点行业的政策意见,培育 25 个行业的 200 个出口基地和 2000家出口基地企业。支持出口基地搭建技术研发、信息服务、产品认证、检验检测、人员培训等公共服务平台。 进一步推动出口基地和重点企业加强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合作,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贸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企业和产业联盟承担专项产品开发和产业化任务,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进程,实现资源共享和利益共赢。修订《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领域指南》,鼓励外商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
  四是完善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政策体系。落实《关于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和《关于促进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发展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配套的政策措施,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和梯度转移。 (吴国栋摘编)

相关下载

暂时没有内容信息显示
请先在网站后台添加数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