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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质量监督局关于申报2012年度湖北省地方标准立项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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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质量监督局关于申报2012年度湖北省地方标准立项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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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和《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按照我省”质量兴省标准先行“的总体思路,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民生为重点,突出抓好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节能减排、消费品安全和生产安全标准的制修订,省局将组织开展2012年度湖北省地方标准立项工作。请你们结合本地、本单位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和《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按照我省”质量兴省标准先行“的总体思路,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民生为重点,突出抓好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节能减排、消费品安全和生产安全标准的制修订,省局将组织开展2012年度湖北省地方标准立项工作。请你们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按时申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在现有国家标准和行业的基础上,认真开展地方标准制定的前期调查研究,避免出现所申报项目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已备案的地方标准之间交叉、重复、矛盾等不协调问题,确定申报项目。项目的内容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标准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WTO/TBT相关规定。
 
  二、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的重点是继续在近年湖北省地方标准清理的基础上,各单位应结合清理审查结果(包括:继续有效,只需做少量修改;继续有效,需与其他标准整合;修订标准、整合修订标准;强制性标准转化为推荐性标准的意见)基础上提出修订标准计划,并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一)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工作亟需规范的项目;
  (二)现代农业、标准化经营相关联的我省特色农副产品种养殖项目;地理标志产品;农业机械装备;节水、节地、节能等农业创新技术;农产品加工和流通;清洁化生产等项目;
  (三)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资源综合利用和再制造;先进环保装备产品及关键技术;节能环保服务;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和社会主义新农村节能(沼气方面)服务所需的项目;
  (四)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质量相关产品亟需的重要项目;
  (五)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及社会事业领域特别是旅游、物流、金融、科技服务、商贸服务、气象、劳动保护、消费品安全、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亟需规范的项目;
  (六)为我省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领域、武汉城市圈建设服务等方面亟需规范的项目;
  (七)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项目。
 
  三、各申报项目的技术水平应能代表我省产业发展水平和方向,该标准项目涉及产业的应用应具备一定的规模和覆盖面,各申报项目需进行标准项目查新并出具查新报告。省局将对申报的项目严格按标准制修订程序,搭建标准征求意见、信息征集,交流互动信息化平台,并组织专家进行评估、遴选,保障利益相关方充分参与,促进标准制修订过程更加公开透明。通过后予以立项,下达计划。对我省急需的项目,必要时采用快速程序立项。
  申报的项目应突出基础通用、关键共性技术和重要产品标准以及检测方法标准项目,减少一般性、适用范围小的产品项目,注意标准的系统性和完整性,无充分依据将标准随意拆分为多个项目的,原则上不予立项。
 
  四、申报材料应提交《2012年度湖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湖北省地方标准制定/修订编制说明》(见附件2),《2012年度湖北省地方标准拟制修订项目计划》(见附件3),标准项目查新报告。各地各单位请将申报项目(附件1、2及查新报告提交纸质版一式两份,附件3按规定表格提交电子版)于3月20日前报送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过期不受理)。
 
  五、2011年已下达的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未完成需保留的,应作出说明,但不需重新续报。上年度完成不好的,建议本年度不再新报。
 
  六、联系方式。
  申报项目联系方式:
  单位: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电话:027-87811019
  地址:武汉市武昌东湖路1号  邮编:430071
  标准查新联系方式:
  单位:湖北省标准化研究院文献室  电话:027-88226025
  地址:武汉市武昌公平路6号  邮编:430061
  附件:1.2012年度湖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表
  2.湖北省地方标准制定/修订编制说明
  3.2012年度湖北省地方标准拟制修订项目计划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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